随着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艺术传媒学院也迎来了一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热潮。作为社会未来的重要力量,大学生们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各类活动,增强消费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倡导诚信与责任的社会风尚。我们在校园内开展了消费者权益知识普及活动。通过设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学生普及消费者权益相关法律法规和消费常识,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特此,艺术传媒学院权益部于3月15日,11:00在艺术楼前小广场开展“权心权益 益路同行”第二季第4期,知行合“益” 行而有知活动。
这是一次很好地让在校学生了解关于维护消费权益知识的契机。此次活动的开展,使广大群众了解了更多打假常识,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绿色消费观念,增强了辨别真假产品的能力,提高了法律和维权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同学们通过书写便签的形式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倡导诚实守信、共筑消费和谐,为消费添一份责任,打击假货,拒绝假货,保驾护航。做到不盲目消费,不攀比消费,不超前消费。提高全校师生的消费权益保护意识,让大家了解自己的消费权益,能够更加理智地消费。增强学生的法律观念,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为在校大学生提供一个了解和学习消费权益保护知识的平台,提高了同学们的消费素养。
此次活动向消费者普及了消费知识,有效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为共筑诚信、安康、舒适的消费环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最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维护消费者权益,运用正确的途径,积极有效的方式反映问题,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诚信,维权!
(撰稿:武冬红 供稿:艺术传媒学院团总支权益部 摄影:赵轩艺)